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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10CM 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负责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2.4工期要求:在招标人将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14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并在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拆除任务的15天内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本工程的残值回收金招标价为253633元(贰拾伍万叁仟陆佰叁拾叁元整);残余净值单价为18.83元/㎡。
2.7验收要求:基础必须挖到基础底标高,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基础拆除后基坑须使用三类土或海砂进行回填,不得有积水;道路路面必须挖到路面结构层底部;按招标人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4.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1日08:00至2023年07月17日17:30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名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0元,过期不售。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15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线.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